第1052章 懂法的武者更可怕
第1052章 懂法的武者更可怕 (第2/2页)其它两个嫌疑人,特点都太明显了。
一个是自己来唱歌的钓鱼佬,而另外一个则是健身肌肉大汉。
而且对方还有一个长得很像男人的女朋友,甚至让看到两人亲嘴的本堂瑛佑,以为看到了男男接吻的“新世界”场景。
也正是因为这两人实在太有特点了,所以唐泽才会轻松锁定对方的身份。
“你…”听到唐泽的话,男人脸色复杂道:“你还在调查那个案件吗?”
“现在是抓捕他的好机会,他又盯上了一个目标。”
唐泽没有正面回答他的问题,因为即便是善意的谎言,他也不想欺骗对方,所以他选择了搪塞:“放弃你的打算,我会用法律的途径让他绳之以法的。”
“我知道了…”
男人闻言脸色不断变换,最终仿佛放下了重担一般长出了口气,看向唐泽道:“但我有个请求,能不能让我跟你们一起行动。”
“你可以旁观,但不能介入我们的搜查。”唐泽闻言道。
“好,我只想要看着那个家伙得到应有的惩罚!”男人重重的点了点头。
“唐泽刑事!”
就在两人交谈接近尾声之际,一旁的走廊之中高木和佐藤美和子也赶了过来。
“你们来了。”
唐泽示意两人小声点,然后带着两人远离嫌疑人所在的包厢,开始将自己发现对方打算绑架园子的始末告知了两人。
当然,这位当事人本间恭太,也在旁边将曾经那个男人干过的血案告知了两人,证实了唐泽并非是毫无根据的推测。
那个男人名字叫做茂庭巽,在一年前对方在奥穗町绑架了他的儿子,之后对方又因为知道他报警而怀恨在心,杀了他那只有四岁的儿子!
但之后,又因为证据不足以起诉,释放了对方。
这也是为何唐泽之前会说这个复仇者是个可怜人的原因,因为他完完全全就是受害者。
而且因为没能把犯人绳之于法,不甘心的本间恭太才会调查清楚杀死儿子凶手的手法后,用同样的手段以牙还牙。
虽然法律的角度上,杀人是不允许的,但是从情理之上,唐泽却是可以理解的。
毕竟是杀子之仇,还是对一个只有四岁的孩子下手,这犯人确实太过畜生了些。
而经过本间恭太他长达一年的调查,他也差不多摸清了犯人的手法。
茂庭巽是在袜子里装满了硬币做成钝器,然后砸了自己的儿子。
这之后,他只需要将硬币投进自动香烟贩卖机,沾了血的凶器就会被隐藏了起来。
至于袜子,只需要再往外穿一层厚棉袜阻挡,就可以极好的隐藏凶器了。
“看得出来,本间先生你用心了啊。”唐泽听完对方复述完对方所说的案件手法后,颇有些意味深长的说道。
“毕竟是他杀了我儿子…”
虽然这理由完全站得住脚,但是面对唐泽这个看破了他心思的人,本间恭太还是莫名的有些心虚。
倒是高木与佐藤美和子不疑有他,反而听完本间恭太的话后,看着本间恭太充满了敬佩。
毕竟一位父亲,为了儿子的仇最终查出了犯人的手法,这自然是值得尊敬的。
“好了,本间恭太先生希望能够见证犯人绳之于法的过程,我也答应了他。”
唐泽也没有拆穿对方,毕竟有自己的介入后,那都是未发生的事情,不能单单对方有这个想法就给人定罪。
“那本间先生你就跟在我们身边吧,请务必不要擅自行动。”
一旁的佐藤美和子闻言告诫道:“如果你想要看到仇人被审判,请不要给我们添乱,不然让他有了防备再想要抓住他就难了。”
“我知道,你们放心吧。”本间恭太老实点头。
“那行,这里就交给你们了,我就先回去了。”唐泽看了看表道:“园子那边再怎么说也是被绑架犯盯上了,我要跟请来的保镖交代一下,让他别冲动配合你们行动。”
“保镖…”高木闻言有些担心道:“这样会不会让犯人感觉无从下手,从而放弃啊。”
“放心吧,我喊得是园子她男朋友,不会引起怀疑的。”唐泽笑了笑道:“行了,有事的话就电话联系。”
“额…居然是他…”
高木闻言擦了擦汗看向佐藤美和子道:“你说,我们要不要提前让救护车在附近等着啊…
他要是因为愤怒收不住手,我怕他一拳打死嫌犯…”
“呃…应该不用吧…”佐藤美和子迟疑道:“唐泽刑事不是说会前提叮嘱他了吗?”
“但愿吧。”高木神色微松,但脸上还是带着些许的担忧。
而两人的对话听得本间恭太一脸的懵逼,直到两人停止对话,他才小心翼翼道:“那个…两位…不知道你们说的是谁啊?”
“一个身手很厉害的人。”高木拍了拍他的肩膀道:“有他在,你都不用打他出气了,到时候他一个自卫反击绝对够你出气的…”
跟唐泽搭档了那么长时间了,他可是非常清楚唐泽的行事作风的。
别看平时唐泽很温和,但碰到一些让人意难平的事情时候,也是非常嫉恶如仇的,一些让人气愤的犯人唐泽都少不了下狠手教训。
但是吧,偏偏唐泽刑事还是东大法律系的,他比谁都法,还身手贼好。
那些犯人在被逮捕后不服气,想要告唐泽执法过程中滥用暴力啥的根本没用。
因为唐泽下手很有度。
比如出手次数较多的,他就会控制力道把伤势限定在制伏犯人允许武力镇压的范围。
毕竟犯人都需要武力镇压了,那肯定对方也是反抗的状态,在这个范围内受伤就很正常了。
而如果是那种罪大恶极特别讨厌的,唐泽反而会选择一击制敌。
但是吧…这可不是怜惜他们,而是为了制造更严重的伤势惩罚他们。
虽然这个伤势已经超过了执法中允许范畴,但他又没有超过。
因为这基本属于自卫。
毕竟一击制敌嘛,跟自我防卫是一样的,制服敌人后立刻停手,完完全全符合标准的嘛~