八月!
八月! (第2/2页)1933年7月11日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根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6月30日的建议,决定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。1949年6月15日,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命令,规定以“八一”两字作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和军徽的主要标志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,将此纪念日改称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节。
【军旗简介】
军旗,是象征军队或建制的旗帜。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为红色,上缀金黄色的五角星及“八一”两字,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以来经过艰苦卓绝的长期斗争,终于在党的领导下取得了中国革命的伟大胜利。
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的规格(按照总参1951年1月颁布的条令执行):
军旗可以授予团级以上部队和院校,授旗时可以举行仪式。
军旗主要用于参加典礼、检阅、隆重集会、游行等场合,由掌旗员掌握军旗,左右各有一名护旗兵,位于部队的前列。
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武装力量的标志,是中国人民解放军荣誉、勇敢和光荣的象征。它激励全体指战员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,忠于祖国,忠于人民,忠于党,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来捍卫祖国的神圣领土和尊严。
【八一建军节的确立】
1933年7月11日,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根据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6月30日的建议,决定8月1日为中国工农红军成立纪念日。1949年6月15日,中国人民革
转载请标明出处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