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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零五章 金刀动秋色,铁骑想风尘(4k章)

第三百零五章 金刀动秋色,铁骑想风尘(4k章) (第1/2页)

河西草原。
  
  可能是上游下了一场暴雨,往日平静的弱水此刻变得浩浩荡荡,泥沙滚滚注入这一片沙漠中的湖泊。
  
  这里就是居延泽,魏晋时称之为西海,是巴丹吉林沙漠和漠北荒原之间的一座绿洲。
  
  此刻的居延泽,水草丰美、牛羊遍地,只是远处成片的毡包中,隐隐传来哭喊之声。
  
  突然,半人多高的荒草一阵颤动,一个满脸是血的月氏牧民自草丛钻出,私下张望,宛如惊弓之鸟。
  
  “乌孙人回来了!”
  
  他踉跄着向远处跑去,风中传来女人的哭喊和儿童的尖叫都没有让他停下脚步。
  
  “等着吧,大王会为我们报仇的!”
  
  他打了个呼哨,招来了一匹因为遭受惊吓而四处乱窜的马匹,随后趴在马背上,一溜烟向居延泽南方而去。
  
  …………
  
  月氏人营帐外,乌孙王子昆莫用一块洁白的丝绸擦拭着手中的环首刀。
  
  这是上次他跟随冒顿围攻王离时,从战场上捡到的,尽管已经崩了好几个口子,但他依然爱如珍宝,就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要搂在怀中。
  
  而在他的周围,一个个身上染着鲜血的乌孙勇士,骑马往来奔驰,驱策生还者离开冒烟的毡帐,将自己看上的女人按倒在地上,当着她们父兄的面肆意蹂躏。
  
  昆莫站在原地,视若无睹的继续擦拭着宝刀,他们这是在复仇,当年月氏人攻破乌孙人部落的时候,就是这么做的!
  
  所以,以牙还牙,以血还血!
  
  远处,一队匈奴人打扮的骑手策马而回,领头的匈奴人手中,提着一颗鲜血淋漓的头颅,尽管面容扭曲变形,但还是可以认出这就是之前逃跑的那个月氏人。
  
  “赤勒哈,你回来了!”昆莫收刀入鞘,大步迎了上去。
  
  这是冒顿的三子,按理来说,应该是他的弟弟,只不过他们兄弟二人,连同冒顿在内,并没有任何的血缘关系罢了。
  
  赤勒哈从马背上跳下,将手上的人头丢到一旁,在他的身后,匈奴人同样跳下马背,加入了乌孙人的狂欢之中。
  
  昆莫和赤勒哈大笑着把臂走入最大的毡帐,毡帐内,几个姿容艳丽、身无寸缕的月氏女人正在篝火前忙碌。
  
  她们手持锋利的割肉小刀流利的分割着一头肥羊,然后将大块大块的羊肉丢进一口大锅。
  
  见到二人走进毡帐,那几个月氏女人赶忙跪倒行礼,任由赤勒哈手中的马鞭在自己光洁的脊背上一路向下游走,只是微微颤抖,两行清泪从眼角滑下。
  
  片刻后,毡帐内响起了沉重的喘息声。
  
  篝火之中,熊熊燃烧的木柴喷着红红的火焰,大锅中沸水翻滚,丢在其中炖煮的羊头不时浮出水面,一双空洞的眼睛陌然注视着周遭的一切。
  
  …………
  
  毡包外,昆莫驻足而立,回味着羊肉的鲜美和大海的滋味,油然感慨。
  
  “乌孙人,你们的王回来了!”
  
  乌孙国虽然被月氏人灭了,但几十万的乌孙人却并没有全部死绝,他们有的主动融入了月氏,有的则迁徙到更加贫瘠,但却很安全的地方苟延残喘。
  
  毕竟草原广袤,要想彻底灭绝一个民族,无论是现在的月氏,匈奴、还是后来的鲜卑等都做不到。
  
  “月氏王在玩火,大单于也在玩火!”
  
  昆莫眺望着远处的戈壁和绿洲,心中冷笑。
  
  月氏王试图整合部族,获得和秦人、匈奴讨价还价的资格;而大单于试图借助他的号召力,让乌孙取代月氏,并臣服于匈奴。
  
  “可,若是我统合了乌孙和月氏,又凭什么去给别人当儿子?”
  
  昆莫摸了摸怀中的几张帛布,这是秦国左丞相尉缭给他的亲笔书信,里面写着只要他能够取代月氏王的地位,那么祁连山以北的草原,将永远是他的驻牧之地!
  
  当然了,前提条件是乌孙臣服与秦国。
  
  而他的条件则是,秦国的军队必须配合他进攻月氏,并且将秦国公主嫁给他做王后!
  
  为此,他允诺将昭武城以东的草原作为聘礼,送给秦国。
  
  皇帝的妹妹,不知道滋味如何……夕阳下,昆莫的笑象狼一般狰狞。
  
  …………
  
  长河落日,大漠孤烟。
  
  越过阴山向北,在大漠戈壁的尽头,草原交汇的地方,散落着连绵不绝的军帐。
  
  箭楼、鹿角、壕沟等一切防御设施应有尽有。
  
  辕门之后,一面硕大的白底黑字秦军战旗迎风飘扬。
  
  这正是得到飞鸽传讯,出塞烧荒的九原军。
  
  此刻在他们的营地向北,大约两百多里的地方,同样是一片一眼望不到头的毡帐。
  
  正中最大的那个蘑菇一样的毡包外,一面乌黑旗面的白色狼头大纛高高飘扬着。
  
  这是大单于所居住的帐篷。
  
  他们是得到牧民报信,前来监视九原军动向的。
  
  在漠南草原上散牧了夏秋两季的秦
  
  亲,本章未完,还有下一页哦^0^军战马,此刻已是膘肥体壮,若是放任秦人不管,只怕第二天一睁眼的时候,单于王帐外奔腾就全部是秦人的铁骑了!
  
  是的,铁骑。
  
  这半年多的时间内,九原军的战马已经全部钉上了蹄铁,而隔壁的匈奴人也同样知道了这个秘密。
  
  但,他们连日常生活所需的金属器皿都凑不齐,即便知道了钉马掌的秘密,也是有心无力……
  
  反正马匹够多,并且饲养成本低,马蹄子废了,正好杀了吃肉!
  
  其实说到底,一个字,穷!
  
  嗯,在很多人的想象中,以及影视作品或文字作品描述中。
  
  草原骑兵善于骑射,在敌人追上来时就分散撤离,敌人退却后就立刻黏上来,从头到尾保持着良好的组织和纪律。
  
  号令整齐,胜则先整,败则复聚,强弓重箭,威力强大,高速疾驰的同时还能箭如雨下百步穿杨。
  
  当敌人被削弱之后,草原骑兵还能收起收起弓箭,和自己的重装部队一起,直接用长矛刀剑狼牙棒与疲惫的敌人近身厮杀,彻底歼灭对手。
  
  嗯,这么说也不为错,毕竟在几个游牧帝国强盛时期,是短暂存在着这样的轻骑兵的。
  
  但大多数的时候,游牧部落的轻骑兵,都是一群穷的叮当响的牧民,穿着皮袍子,手中拿着的是平时打狼撵兔子用的软弓轻箭,箭头还大多都是磨尖的骨头……
  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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