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十三章 陈耀
第二十三章 陈耀 (第2/2页)“和你同一层看场的阿辉被条子打死在洗衣街这件事,你知不知道?”
“知道。耀哥,这件事不是我做的。”
——说不知道是掩耳盗铃,之后被拆穿更不好圆回来。
“把你知道的说出来。”
“耀哥你也知道我那个马栏是没有野鸡的——不管是本地鸡,还是北姑,都没有。我早上到阿辉那里去吃鸡,正好撞上有条子去放蛇杀鸡。那条子也是废柴,被阿辉带着几个手下放翻。阿辉当时就说,要把那三个条子送到九龙城寨,男的喂狗,女的做鸡。本来,被条子抓到带马(拉皮条)不过是罚款三五千而已,但是阿辉这一搞,事情肯定会搞大。我就去追阿辉,想把他劝回来,不要搞大事件。结果,我坐的的士撞上阿辉的车,发生车祸,引来了军装,阿辉和他几个小弟就被装进‘狗笼’(冲锋车上的笼子)。至于被条子打死这件事,我猜,是条子公报私仇,杀鸡儆猴。”
听完靓坤讲的故事,陈耀一把抓起桌上的茶杯摔碎在地,“妈的,当初就不应该开口同意阿辉这帮混蛋过档,一毛钱没给我赚过,为了给他们擦屁股反倒赔进去一笔。”
发泄一通之后,陈耀瞥了一眼靓坤,问道:“上午大圈仔过来扫场,你那里损失怎么样?”
靓坤把损失大致统计了一下,报了个数字。
陈耀说道:“社团会包赔你的损失的,还会加个人帮你看场。你下去吧。”
江湖有江湖的规矩,无论打的有多惨烈,绝对不会搞场,谁搞场就是表明不会插手以后这间场的看场生意,如果再想插手,就需要包赔之前老板的损失再谈,不然老板就可以找其他字头看场,根本就不用理你,因为你搞场在先。
即便靓坤已经加入了洪兴,但是马栏不是社团出本钱的生意,那靓坤的身份就是马栏老板,被大圈帮扫了,洪兴想继续看场就得赔偿损失。从这一点来看,社团更像是保险公司,保护费就是保险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