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两百一十章 发现
第两百一十章 发现 (第2/2页)虽说他一直不想找正式女朋友,但这并不是说他就不需要女人。
感觉自己火气有点大,无法静心沉浸到修炼中之后,他拿出手机,找到张静雯的电话,直接拨打了过去。
“干爹,您找我?”电话才刚刚接通,张静雯那带着几分嗲劲的声音,已经自其中响起。
“雯雯,是我!”
“我给你的几首歌,制作成专辑已经上市好几天了吧,销量怎样?破了白金没有?”江耀随口询问道。
论起年纪来,张静雯比起他来其实还要大上一岁。
可他就是想让对方喊自己干爹,没其他原因,单纯的喜欢而已。
现阶段,张静雯或许还不算什么大明星,但有江耀捧她,让她尽快红起来,问题应该不大的。
加入飞星唱片之后,江耀凉了她一两个月时间。
之所以会有现在这种待遇,之所以会被他收为干女儿,那是因为张静雯够努力,凭借三个高尔夫球换来的。
为此,她还被救护车拖走,在医院急救室里面耽搁了大半个晚上。
如此有拼劲的一个女人,她不成功,那谁能成功?
“干爹,你帮我量身定制的那几首歌,实在太棒了。”
“我跟你说,我那张专辑发行才五天时间,现在就已经破了双白金。”
“不管是红豆,还是那首容易受伤的女人,走在大街上,都能随时能听到有人传唱。”
……
一说起专辑的事情,张静雯便浑身是劲,兴奋非常。
要不是江耀将她的话强行打断,估摸着,她能喋喋不休说上大半个小时。
“恭喜你了,雯雯,过来我家里,干爹帮你庆祝一下。”
“只要你表现够好,在飞星唱片,你肯定资源不断,红透香江都是指日可待。”问一下专辑的事情,江耀那仅仅只是客套而已,几句话之后,他直接说到了正题上面。
“嗯嗯!我马上过来,干爹您稍等一下。”顿了顿,张静雯赶紧回应道。
在娱乐圈里面混,某些规则,是必须要遵守的,尤其是在还没红的时候,更应该如此。
那种自命清高之人,基本没人捧的,在圈子里面根本就混不下去。
又不是刚从象牙塔里面走出来的小女生,在酒吧内做过驻唱歌手的她,对于江耀那番话中蕴含的潜在意思,她心中自然明明白白。
挂断电话之后,张静雯跟王腾飞招呼了一声,随后,她匆匆忙忙走下楼内,打了一个车,便向深水埗那边赶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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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
新界,屯门。
一副吊儿郎当的模样,长毛森游荡在街道之上。
“香江这么大的地方,想找几个人,跟大海捞针没多少两样。”
“这地方,又不是旺角我们自己的地盘,老大也是的,让我们来这里找人,这怎么找得到?”
“算了,随便在这里转上几圈,等下直接回去好了!”
他口中的老大,自然便是兵仔。
当初,从元朗跟着兵仔一起过来旺角的一批老人,长毛森正是其中之一。
答应了帮江耀找人,兵仔自然不会敷衍了事,不仅仅只是旺角,就连其他地域,他同样派遣了一些人手过来。
在元朗的时候,长毛森曾经见过刀疤刘大狗熊一帮人几次。
除了长毛森之外,还有着好几人被派遣到这里,只不过,那些人都以他为首而已。
“咦,刚刚那人好像是刀疤刘身边的那个建哥……”见到那张有点熟悉的面孔,长毛森有点不大确定,他暗自嘀咕了一句。
眼看着那人走进一条巷子,他紧跟过去,可巷子里面,早已经不见了那人的身影。
皱着眉头,他赶紧退出巷子外。
“何记茶餐厅?刚刚那个疑似建哥的家伙,好像就是从这家餐厅里面走出来的。”
“他是在里面吃饭?如果此人真是老大要找的那伙人之一,那这么说起来,他们很可能就藏匿在附近?”
“是直接将此事汇报给老大?还是在此地蹲守一阵,确认那人真是目标之后再告诉老大?”
脑海中思索了一阵,长毛森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。
毕竟,之前在元朗的时候,对于刀疤刘一伙人中的这个建哥,他仅仅只是隔得远远的见过一次。
那个人,长相普普通通,根本没有什么明显的特征。
刚刚见到的那家伙,与建哥虽有点像,但到底是不是自己要找的目标,他无法确定,对此最多不过三分把握。
这个事情,他如果汇报到自己老大那里,不出问题,那倒还好,真要弄出什么乌龙事件,不说功劳,以自己老大的那个性子,不狠狠踹上他几脚,就已经算是运气够好。
为了稳妥起见,长毛森自然觉得多花点时间,确认自己没找错人之后,再告知自己老大更合适一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