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章 勃然而兴
第七章 勃然而兴 (第1/2页)从狼居胥山向西一百余里,同罗休哥率领着大股骑兵正等着同罗都骨的到来。当看到同罗休哥那杆随风飘扬的飞鹰大纛时,劫后余生的同罗都骨眼眶尽裂,差一点从马上掉下来。他全身发软,握着马缰的手甚至有些颤抖。
对面同罗休哥看到远处出现的骑兵,露出狰狞的笑容。同罗休哥抽出弯刀,凶狠地喊道:“冲锋!”
······
同罗休哥带着同罗都骨的人头回到了同罗斜也的大营,而同罗都骨的残躯就被仍在草原上,等待着野狗的啃食。
同罗斜也根本看也不看同罗都骨的人头,就去召见这次立功的臣子们。
这一次的出使让同罗斜也彻底地见识到了法严的能力,也确定了法严在同罗部的地位。
同罗斜也不仅给了法严丰厚的赏赐,还封法严为五百夫长,使其拥有了属于自己的部众和领地。
在同罗部祖地的大帐内,同罗斜也被众人推选成为同罗部新一代的族长。看着跪在地上虔诚而畏惧的众人,同罗斜也不由得豪气震天,这一次,谁也夺不走他的霸主地位。
无论是同罗部还是斜也部,都是一个拥有数万人的大部落,对于同罗斜也来说,首先要做的就是斜也部和同罗部的融合问题。
斜也部更具有同罗斜也的个人色彩,但毫无疑问的是,新的部落将会被命名为同罗部,而斜也部的名号将会成为历史。
同罗部早先投奔同罗斜也的人被他分到了自己原本设定的几旗之中,但仍有大批的部众属于各个头领指挥。在整个部落中,是这些统领附属于同罗斜也这个族长,而不是这些牧民附属于同罗斜也。
同罗斜也知道,要想统一草原,同罗部便要先行统一,不仅仅是名义上各势力效忠于族长的统一,而是要像汉人的国家一样有着统一的制度、体系,确切地说要保证他这个族长对整个部落绝对的统治权。
同罗斜也首先要做的就是趁此机会彻底改变部落原有的统治模式。
祖君彦在原本制度上,打破古老的血缘关系,摈弃传统的部落、氏族单位,对所有臣民进行户口登记,将整个同罗部分为六个旗。编制的划分不再以下面的小氏族为基数而是以家庭为基础,原则上每个家庭最少要有一人成为部落的战士。
同罗部以十帐为一甲,统领民事是称甲首,一甲至少出兵十骑,领军的为十夫长;十甲为一从,首领为伯克,有修理军务,训练武艺,牧马放羊,防御领地的职责,战时一从至少出百骑,领军的为百夫长;五从为一领,首领为苏尼,有抚辑军户,训练武艺的职责,还管理地方民政和税务,战时一领至少出五个百骑,领军的为千夫长。
至于最上边的则是旗,旗所辖领不限,首领为俟斤,不仅负责本旗的民政和军事,还有参政整个部落大事的权利,是部落除了族长以外的核心人物。
同罗部共分黄、青、白、红、黑和下六个旗,以旗帜区分自己的所属,而下旗是为了收拢部落中原同罗都骨的支持者的,这些人忠心最低,待遇也最低,旗帜都是杂色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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